洗衣机安全性能规定,哪些被我们忽略了呢?
1991年和2000年,中国颁布了家用电动洗衣机的安全性能标准,新的国家洗衣机标准对洗衣机的制造质量和操作作出了强制性规定,以确保安全。十多年后,
专家们,让我们仔细看看这些安全性能规定,哪些被我们忽略了?
1.洗衣机保护带电部件的结构外壳应使用户不接触裸露的带电部件。洗衣机的开口不应让手指接触到内部线路。本法规涉及产品密封和布线规划。一个合格的电气产品不仅要有科学的电路设计,还要有专业的布线规范和绝缘措施。因此,电气产品的操作区和工作区是隔离的,保护了人身安全。
2.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在工作温度下,洗衣机内壳带电部件之间的泄漏电流不应超过3.5毫安。人体能承受的安全电压为36v,安全电流为10mA,能让人感觉到的电流为1mA。因此,3.5毫安的国家规定在安全范围内,但也在人类感知范围内。如果有触电的感觉,尽快找到漏电的原因,保护自己的安全。
3.输入功率在额定电压和正常温度下,洗衣机的实际输入功率不应超过其额定功率的15%。洗衣机的输出功率直接影响耗电量,所以目前几乎所有的洗衣机都增加了变频功能,有效提高了利用率,根据需求分配电机频率,节约了电能。
4.洗衣机正常工作时,电机绕组的温升不应超过75度,外壳的温升不应超过60度。电机在电磁驱动下旋转。在电机运行过程中,电机产生的温度主要来自两点,一是摩擦产生的热量,二是线圈电流产生的热量。如果温度过高,会影响电机的寿命,甚至影响电气产品的正常使用。
5.稳定性洗衣机应该有足够的稳定性。使用时,应放在与水平面成10度的斜面上,洗衣机不应翻转。
6.当自动断电洗衣机处于脱水操作时,当用户打开上盖50毫米时,脱水电机应断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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